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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走!”纪长安在次日的清晨,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封信,看着跪在院子里的花斑。“她遇到事,从来都只会逃避,看似为了别人好,但她就从没有勇敢的面对过自己所亏欠的人。”“她想走就走!”纪长安动了怒。她都还没完全的平复心情,从真假亲娘的震惊中回过神。元仙儿就要离开。好啊,她若是留下此人,她就,她就!纪长安不想放狠话给自己。她小心翼翼的,不敢用因果循环报应到自己身边的人身上。于是只能闷头坐下,又吩咐花斑,“反正她也没地方去,把她弄到你那里去住。”“让她吃好喝好,别让她抛头露面引起贤王府那边的注意。”花斑低着头,脸上都是喜不胜收的大大笑容,“遵大小姐令。”太好不过。花斑原本就是打算,等小哑巴离开纪府,他就一闷棍给她敲晕了,带回他的蛇窝里去的。他从此就再也不用穿破衣服了。说不定还能求小哑巴,教他写写字。小哑巴写字的样子好看,以后他要是有女儿,也一定要培养成小哑巴那样写字好看的人。想到这里,花斑突然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小姐。眼中闪过一丝暖意。现在他可是奉令逮人。看着花斑雀跃的离开,纪长安深吸了口气。过了会儿,她低头看着手里那厚厚的一封信,陷入了怔忪。这是元仙儿写给她的信。也不知道她在信里都写了些什么,居然写了这么厚的一封。纪长安有点儿不想看。明明,都已经决定割舍掉,属于她人生中对于“母亲”这个角色的期望了。她这辈子,一点儿都不羡慕别的孩子有母亲嘘寒问暖。一点儿都不!所以还不如不打开这封信。纪长安坐在桌子前,垂目看着眼前的信封。上面的字迹娟秀,是她所熟悉的,正宗的元仙儿手迹。时间一点点过去。从早上,又到了中午时分。黑玉赫的人身从屋外进来,身后跟了四个彩虹丫头。“宝宝,用膳了。”他走到桌子边,伸手握住纪长安的肩头,“再看下去,这封信也不会长出一朵花来,我们先吃点东西。”纪长安不想动,她怕自己的视线一旦离开了这封信。这封信就会突然消失不见。就好像一个活生生的母亲,也可以突然消失不见,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顶替那般。黑玉赫蹲下,在她的身边,仰面问她,“宝宝,你不想自己动手,夫君喂你好不好?”纪长安还是不说话,但是她也没有拒绝。黑玉赫便随意抬了下手指,让青衣几个丫头上前,把灵粥端上来。今日他入深山,采了些灵藕尖,让那条厨子切碎了,拌做小料给夫人吃。纪长安就靠在黑玉赫的怀里,被他伺候着,一口一口的喂膳食。她的手指,轻轻的触了下桌面上的牛皮纸信封。随便瞟一眼就好了。不管元仙儿在心里说什么。她反正不会那么轻易的,又将心打开,对“母亲”这个角色重新燃起期待的。前后两世的惨痛经历,让纪长安对“母亲”的印象,已经差到了骨子里。她从不违和的,用最坏的恶意揣度自己的“母亲”。元锦萱也从未令她失望,一丁点儿美好的,关于“母亲”这个角色的品质,都没有向纪长安展现过。纪长安不会再受伤。这样做好了心理建设。她才拆了手里的信封。“吾儿如晤:朔风渐紧,庭梧半凋,灯下执笔,泪与墨俱。忆尔襁褓时,咿呀在怀,恍如隔世。每望归雁南飞,辄思吾儿冷暖;夜闻秋虫悲鸣,尤念稚子衣单。汝幼时多病,夏畏暑,冬怯寒,最是摧心然竟近在咫尺,远适千里,囹圄五载,竟见桐花六度开落,高门寒柝,夜雨敲棂,檐外新苔侵砖,墙隅蝼蚁衔籽。独母困此方寸,身不由己”信里,每一张纸都写了密密麻麻的字。元仙儿很小心翼翼的,并没有让自己的泪水浸染上信纸。尽管她哭了一天一夜。在信中,元仙儿告诉了纪长安,她与元锦萱的过去。元家被贬时,她不过十三四岁,从小被养在元家奶娘的家里。帝都城里无人知晓,元家有双生姐妹,她是做为奶娘的女儿被养大的。可就是她这样的人,或许是上天憎恶,又或许印证了那句流传至今的古话。双生子中,其中一子必然会为整个家族带来厄运。元仙儿从小予读书一途,竟比养在元家这满是书香门第里的元锦萱,更有天赋。她没有经过任何正统的学习,所做出来的诗词学问,就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元锦萱不止一星半点。,!元家被贬之前,元锦萱就已经拿着元仙儿的诗词,与贤王眉来眼去的了。被贬之后,元仙儿留在帝都城,被元家人告知,用元仙儿的身份与贤王继续往来。元仙儿那时不愿,她对贤王无意。可她与奶娘的所有用度,一切都是元家在出。她有家,但又同一介孤女差不多。时事变迁,元家到达闻家村后,生活凋零,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更遑论负担元仙儿的用度。元仙儿那时就已经开始女扮男装,往纪家的字画铺子里卖字画贴补用度。世人都说纪家夫人与纪淮的初遇,是在闻家村所在的那个小县城。是纪淮外出游历时,遇上的此生挚爱。实则不然。元仙儿对纪淮的倾心,早在帝都城时。而那个时间节点,元锦萱为了全家生计,已经给了闻家老爷做妾。自爱上纪淮后,元仙儿就不准备再与贤王联系。可元家人不肯。彼时元锦萱开始接替元仙儿,重新与贤王书信往来。元仙儿几番挣扎抗争,元家人也松了口,让她嫁给纪淮做妻。但因为“元仙儿”这个名字,已经与贤王勾搭在了一起。元仙儿要嫁纪淮,便只能用“元锦萱”的身份。她对纪淮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她是孤女,她从小无父母兄弟傍依。以及,她真心实意的喜爱着他。然而,天总不遂人愿。元仙儿自认识纪淮的第一天。元家人就开始找元仙儿拿钱。数年多少,已经数不清了。元仙儿从一开始的省吃俭用,到最后实在负担不起元家的狮子大开口。偏生元家人还拿捏着她与贤王的书信往来,威胁她若是不给钱,就要将她与贤王的情事抖落出去。元仙儿怕极,步步退让,步步退无可退。后来就是元家人回帝都城,贤王迎娶“元仙儿”。入贤王府的是元锦萱,与贤王生下一个女儿的是元锦萱。从始至终,与贤王爱的难分难舍的,也是元锦萱。自元锦萱生下女儿后,元家人为了贤王大业,要的钱越来越多。且那个时候开始,元锦萱与贤王的应对也越来越吃力。也不是什么大事,假做的文采,终究是假的,元锦萱又在泥巴里滚过几年。她的粗俗与浅薄,与信中的那个“元仙儿”大相径庭。贤王自然起疑。然而,元锦萱不但要贤王的爱,还要纪家的钱。她想了个好主意,把元仙儿弄进贤王府。要诗词歌赋应对的时候,就由元仙儿上去。要午夜温存,你侬我侬时,就元锦萱上。元仙儿自然不肯。加上她又身怀有孕,让她进贤王府,顶替元锦萱与另一个男人做夫妻。怎么可能?那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元仙儿表达了强烈的反对。然而当天晚上,一碗落胎药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被元仙儿当成了补胎药喝下。而给她送药的。便是将她从小养大,她视为亲母的奶娘。:()娇妻难逃:夫君日日蛇尾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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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原著后面太颠了所以有些设定不按原著来,比如说陀思的年龄,争六保三日更中刚刚获得了国内最高文学奖的文坛新星季言秋在前往颁奖典礼的路上意外穿越,眼前一黑一亮,就到了二十世纪末的伦敦街头,一个文豪们都不见踪迹的异世界。季言秋沉吟片刻,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写本小说再说。这里的文坛这么凋零,难道不是在等待他的到来吗?!至于那些还活着到处乱跑的文豪们,通通给我一起写小说!直到他异能觉醒,将钟塔侍从本部冻上,炸了半座大本钟后,季言秋望着阿加莎侍从长递过来的抵债合同,咽了口口水。淦!原来这里是文豪野犬的世界吗?!别的穿越者落地大佬,一个个剧本成精而他这个落地准超越者,因为毁坏文物而负债百万,被迫卖身还债季言秋于心中呐喊这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啊?!二十世纪末,作家季言秋化名为帕列斯莱芬耿尔进入文坛,从此,文坛迎来爆发期。文学界称其为黄金时代。故事的起因是一位妓女收获到了这辈子最大的好运,晋升成为上流社会的交际花。但浇灌她的人对她说还不够。你要的不是珠宝情人鲜花与掌声,你要的是真正的高贵。你要到达上流社会。贝蒂小姐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不是被骗子所欺骗,而是你明明知道对方说的是谎言,却依旧上了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嘛,毕竟这个世界上最出彩的欺诈师,已然将自己也骗过去了。WHOIam?WHOamI?赌盘爱尔兰的郊外,若你看到了一处立满了碑的山岗,那么就一定可以看到一位守墓的老人。他曾是一名军官,从战场上下来之后便一直守在这里。不,无需对他献礼,去为他身后的墓碑献上一些野百合吧。毕竟这里,埋葬着九十九位最伟大的英灵。和平之春你是谁?你是战争的英雄,是被国家抛弃之人,是社会的渣滓,是格格不入的幽灵。是难以捉摸的疯子,是受人驱赶的异类,是流浪孩童的保护者,是政府忠心的利刃。但是,你是谁?好像没有人知道你的存在。无名者我们都是不太懂爱的疯子,互相折磨,互相退让,误以为这种模棱两可的争斗便是爱情这种捉摸不透的东西。还记得他第一次说爱我是在雪原的冬夜,他向我的胸口开了一枪。他说不爱我就去死吧。有关于爱的回忆录封面感谢碧水咕咕赠图~开局地图在英国,时间线是异能战争前,后期会跑到横滨掺和主线主角超越者,但近身格斗废,非纯粹脑力派,玩不过剧本组大量外国文豪性格捏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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