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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晋很失望。
他们从拳击训练馆出来,意识到这里离以前住的老小区很近,唐晋想起小时候和秦北辰都喜欢的那家馄饨摊,于是兴致勃勃地拽着秦北辰就走。
小区依然是老样子,可那家馄饨摊已经不在了,唐晋和隔壁店面的人聊了聊,说是经营馄饨摊的夫妻俩有一个身体不太好,不做生意,搬到女儿家照顾孙子去了。
唐晋有点不甘心,顶着大太阳在巷子附近徘徊,好像这样就能凭空把馄饨摊变回来。
在秦北辰看来,就像一只因为找不到熟悉地点而呜呜打转的小狗。
而且是潜意识里知道自己可爱,直觉这么做会得到别人安慰的小狗。
从小就这样。
那个“别人”,也不是别人,就是秦北辰。
这个时期的男生,多少都有了一些在意外表的意识,衣服裤子没大所谓,鞋是最重要的。这个季节打扮,基本上是一水儿的t恤牛仔,加上一双能买好几套衣服裤子的运动鞋。
也有那种很时尚的男生,只是不太常见。
唐晋属于随性派,会自己去买喜欢的衣服,但让他说是什么风格什么牌子,他也说不上来,总之顺眼就可以。
他今天穿了件有扎染图案的短袖白t,带点灰度的蓝牛仔,脚上是双金属灰的阿迪。
帅当然是帅的,毕竟这是个从小就明白自己长得帅,对秦北辰嬉皮笑脸炫耀“大家都喜欢我”的笨猴子。
但是,现在的唐晋,比秦北辰以为会长成的样子,要安静一点。
记忆里那个唐晋,是你不去理他都不行的聒噪小鬼。除了最后那段日子。
秦北辰以为他会恢复。
太阳晃眼,秦北辰收起打量的眼神,微微眯着眼睛,拎着运动装备包,跟在乱走的唐晋后面。
秦北辰又给了他一点时间乱走,才问:“还想去哪?”
“不知道啊,”唐晋随口答着,忽然看到什么,笑起来对那边招了招手。
秦北辰顺着他的动作看去,看见在居民楼前的树荫下,有一个歪坐在轮椅里的男人,因为剃了光头的缘故,很容易看出他的头顶有点瘪,应该是受过很严重的脑部伤,目
光痴傻,嘴角流涎,正对着唐晋笑着招手。
秦北辰不动声色地问:“你认识他?”
唐晋摇头,想了想:“我以前没印象,你也没见过吧?大概搬家之前的半年,突然看到有这么个人,听说是车祸还是什么意外,他妻子一个人照顾他,白天他妻子要上班,就让他自己在下面玩。怪可怜的。他经常看到我就招手,我就回礼啊。”
秦北辰嗯了一声,没表达什么感想。
“要不要去我住的地方?”秦北辰提议,“或者去商场找地方吃饭?”
昨天就知道秦北辰一个人在学校附近住,唐晋想去看看又不好意思说,闻言转过头来,眼睛亮亮的:“去你家吗?好啊。”
秦北辰拦住直往前冲还嫌弃他走得慢的唐晋,叫了辆车。
在唐晋的印象里,在学校旁边租房子住,就算秦家再有钱,条件肯定也不怎么好。昨天他脑补中的秦北辰已经委屈得好似落难公主了。
直到他跟着秦北辰进了那个巨贵巨贵号称s市学区房之巅的小区。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唐晋心底松了一口气,调侃了一句,接着问,“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一个人出来住?”
秦北辰刷了卡,侧身示意唐晋先进电梯,解释:“是叔叔婶婶给公司里一个高管安排的,那人出了点问题,这个房子就闲置了。空着也是空着。”
唐晋开玩笑道:“秦秦,你不会要继承家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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