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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第1页)

幼狼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对一切新奇事物都很有兴致,包括这和自己一样洁白,却冰冷绵软的东西。

它欢快地跑出了殿门,将黑乎乎的鼻头插在雪地中,触感是冰冰凉凉的,吓了幼狼一跳。它炸开了脖子的毛,“蹭”地跳了起来。

见没什么危险,狼又凑了过去,小心翼翼伸出舌头,舔了舔积雪。同样是冰凉的,顷刻就融化在舌尖,却没有味道。它的小脑袋瓜一时无法理解,有些发懵,就连尾巴都垂下去了。

幼狼的天性终归是贪玩的,很快它便在雪地中打起滚来,又学着觅食的狐狸一跃而起,一头扎进雪堆中,只留下两条大尾巴在外面甩啊甩。

它还试图用尾巴上的火焰去融化积雪,可是雪实在太厚了,小狼用尽了灵力,也就融出了一个大坑。它很快就累了,疲惫地趴在雪地里晃尾巴。雪越来越大,把它盖住了,雪白的狼与皑皑积雪融为一体,分不出彼此。

——然后它就被逄风揪着两条大尾巴,像拔萝卜一样从雪地里拔出来了。

幼狼愤怒地在空中扭动挣扎,像条脱水的鱼扑腾不休,而逄风却只是将它按进热水里,残酷无情地打了皂角,洗了好几遍。

狼不让其他人洗,只有逄风才能制得住它。它那时很幼稚,从不吃沾有逄风味道的东西,非得要把肉放到外面,让它自己寻到,它才会喜滋滋吃掉,以为是自己捕获的“猎物”。

可那点肉是养活不了一头妖兽的,只是吃普通的肉,它一辈子也只是条野狼。它是喝逄风的血,才活下来的。

幼狼虽然看起来圆滚滚,可这全是因为厚实的皮毛。沾了水后,毛湿淋淋贴着身子,就显得又瘦又小。惨兮兮的幼狼一边挣扎,一边不断地抖身上的水珠,心里愤恨极了,撕烂了逄风为它擦拭的毛巾。

可逄风虽然动作及时,幼狼却也受凉了。它鼻头变得干燥,呼吸急促,小小的身子不断颤抖。浑浑噩噩间,它又嗅到了厌恶至极的旃檀味道,它的嘴被强行掰开了,有温热的液体滚入喉咙,可它发热太重,尝不出味道。

当时南离只以为是什么药汤。后来想想,哪有那么好的药?大妖幼时,甚至比凡兽还要脆弱,若不是逄风,这场风寒极有可能夺取他的性命。那只有可能是他的血。

凡间没有比逄风的血更好的灵药了。而这药,狼足足喝了十年多。甚至逄风就算神魂不稳,第一反应也是放血喂他。

……而囚禁逄风的那段日子,南离又喝下了许多他的血。那时南离总觉得他的血很甜很香。狼撕开猎物的喉咙,品尝过无数飞禽走兽的血,可没有一种比得上逄风的血。

他一边与逄风交缠,一边撕咬他的皮肉、吮吸他的血,这一切都让狼餍足又刺激。甚至直到现在,南离兽性的一面依然在渴他的血。那种毒药似的美味,几乎没有一头妖能拒绝。

……但他绝不会让逄风再痛一分了。

南离只让逄风赏了一小会雪,就把他抱回去了。像逄风曾经对幼狼的那般,他仔仔细细为逄风用热水洗了身子,擦拭他湿漉漉的墨发。

可这一夜的逄风却还是不让人省心,子夜,他体内阴气又发作了,人冻得直发抖。南离不得不爬起来解他衣衫,逄风被他压在身下,倒也没反抗,任他摆布,可半睡半醒间却在喊小狗。

南离只得哄他,宝贝,等你看得见了,就带你去找小狗。不过你现在还得将阳气吃下去,才能好起来对不对?”

于是神魂不稳的逄风迷迷糊糊应了,他不知道他朝思暮想的小狗已经长大了,此刻就在他眼前,甚至还在攥着他的脚踝,侵占着他。

那串火红的珊瑚珠闪了几下,终归是停留在他的脚腕上,不再消隐不见。

第146章征服

逄风一向很让人有征服欲。

首先,他身居高位,手腕毒辣。

其次,他很会气人,却从不说不雅词句,礼仪无可挑剔,用词端正客套,但就偏偏能把人气得半死。逄风顶着那张好看的脸,从你面前走过,可你就是得不到他。虽然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只要他愿意,半个仙门的人也不够他杀。

最气人的是,他还是太阴之体,俗称炉鼎。太阴之体修为每前进半分,骤涨的阴气就会刺得骨缝如同针扎,只得靠双修缓解。

但逄风根本不会受到这影响,他血液中的阴气浓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直到南离和他昏天暗地才淡了些。

也因为这些积蓄多年的阴气,南离修为一路暴涨,甚至灵力已经隐隐超过全盛时期的他了。只不过在灵力与术法的精妙运用上,他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逄风的。

然而这可望不可即的美人,到底是被一头蛮狼以老牛嚼牡丹的架势吞吃入腹了。

狼根本没法对他的主人无动于衷,他是一团燥热的火焰,而逄风是薪柴,火只要触碰到就会炽盛就会炸裂。他想去征服他,想去占有他,这是刻在骨子里的。

第三日,逄风的魂魄总算稳定下来,他清醒过来了,只是依然没有记忆。手指抚上腿上的淤青,又触到脚腕的红珊瑚,逄风短暂地沉默了。

在他眼里,这倒是像极了南离趁人之危。

南离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老老实实闭上嘴,让他先适应适应身子。

逄风试图摘下那串火红的珊瑚珠,可惜它已经缠绕在魂魄上了,他摘不下来,指尖搭在圆润的珠子上,望上去竟有些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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