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包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连衣裙05(第1页)

曲荷09:26

-我买好机票了,走之前想请你吃顿饭,不知道你今晚方不方便?

周六上午10点半,刚睡醒的丁厌揉着惺忪的睡眼,握着手机,酝酿该如何回复。

他好像没理由拒绝这条邀约。他和曲荷的恋情很圆满,是好聚好散,而不是分手即绝交。再者他们不只是曾经的恋人,也曾是很好的朋友,就为了那点“面子”舍弃一个世间少有的能理解他的好友,他做不到。

:好啊,几点见?

曲荷又是秒回:下午两点?我还想去逛街买点要带走的东西。

:嗯

曲荷:老规矩,你开车来接我噢(ω\)

:好

丁厌丢开手机,懊悔又气馁地想:呜呜原来她只是缺个专车接送她帮她拎袋子的司机。

不过既然答应人家了,就不能食言。他好歹也是真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但为了抗议曲荷的无情利用,他决意今天要打扮成艳压全场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帮她拎包的,没有人敢那么对待大美女!

丁厌的自我认知很清晰,他的长相并不浓艳,男装是较为清淡温润的感觉,穿一袭白衬衫走在校园里的回头率相当之高,加上说话细声细气,男生群体不喜欢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对他产生怜爱之情。

他的历任女朋友都是说一不二的强势性格,但过于强势的就爱操控他,一般处不了三个月就会分手;像曲荷这么善解人意、在方方面面都很尊重他的是只此一个,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难过。

既是出于心理补偿,也是出于性取向原因,挑选女装时丁厌偏爱成熟性感的风格,他的身材骨感纤弱,穿那些突显曲线美的裙子丝毫不显得低俗或风尘;又有一张清艳俏丽的脸蛋衬托,反倒会有种别样的不协调的纯真感。

——因为没有煞费苦心地研究过怎样变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适合的妆容和穿搭;她只是随便穿了条她觉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经非常美丽了。

为了下午的约会,丁厌拿出了一条香槟色的短裙,肩带是闪着银光的细链,胸口裙边隆起的褶皱设计恰到好处地修饰了他平坦的胸部线条;由于要在室外步行,单穿会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轮廓利落的纯白外套。

他对自己的腿型和肤色很自信,从不对它们遮遮掩掩,高跟凉鞋的系带上嵌着碎钻,绕作妖娆的蛇形缠着他的脚腕,显得小腿很细长漂亮。

慵懒的栗色卷发长度过肩,姣好的面容略施粉黛,唇瓣漆着粉润娇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间最大的特权。

丁厌满意地对着落地镜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着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门了。

狂龙出狱:战神老婆罩着我  冲喜小夫郎[重生]  天道锦鲤:穿成年代团宠小娇包  我恐沙雕  拒婚三次后,病娇世子爷黑化了  心里有人  穿到恶毒反派折磨未来暴君时  这位勇者更是人间之屑  [综英美]马甲是狼人杀卡牌  一睁眼,全服霸主要我做他心上人  太子殿下只想活着  变成动物也要端上铁饭碗2(快穿)  我有修真界绿卡  末世神魔录  带着爸爸去娃综  夫郎喊我回家吃软饭了  二周目的他们后悔了[快穿]  暗恋凶猛  假死后第六年崽崽父王追上门  朱棣巡查后,硬说我小小县令要造反?  

热门小说推荐
妙手医妻:穿成六零年代炮灰作精

妙手医妻:穿成六零年代炮灰作精

穿成六零年代炮灰作精...

三国:狱中讲课,我教曹操当奸雄

三国:狱中讲课,我教曹操当奸雄

陈舟穿越三国,成为牢狱里一名死囚。无力挣扎的他索性放弃治疗,在狱中和狱友们愉快的吹起牛逼。结果他以领先三国一千多年的知识和见解,不仅折服了牢房里的所有人,也折服了来牢里捞人的曹操之子曹昂。最终,一发不可收拾。曹昂曹公屠徐州真的不是为父报仇?典韦先生为什么说,我活不过两年?荀彧请问先生,王朝三百年定律是真的吗?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请先生教我当奸雄!陈舟我明天就要上刑场了,有空的时候,我在梦里再为你们讲课吧!...

一人之开始的道爷

一人之开始的道爷

一人之开始的道爷是贫道不戒财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一人之开始的道爷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一人之开始的道爷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一人之开始的道爷读者的观点。...

权倾天下

权倾天下

天下纷争,风云势起,群雄逐鹿天下。做那富家翁,做那盘中手。枕卧美人膝,谈笑天下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